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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了,還有機會挽回對方嗎?科學解答復合5大因素(3) 情感研究報告 

分手了,還有機會挽回對方嗎?科學解答復合5大因素(3)

3.不清楚分手的理由,不確定彼此的關係(Uncertainty Indicated Reason)

為了避免看到這邊的你眼花心煩,這邊再開放一題無獎徵答,不過這次答案保證在選項裡,而且是猜中機率高得嚇嚇叫的迫選題: 下列哪一種情形,比較不可能復合?

(A)對方語帶保留,說我可能不會再愛你,為這段關係套上模糊的陰影
(B)對方意願堅決地告訴你,這次分手後不會再跟你在一起。

準備好了嗎?

這題的答案是(B)。當對方明確地跟你說不想再繼續的時候,你的勝算的確就小了許多--如果他是「第一次」這麼說的話。

正所謂自古英雄多寂寞,向來紅顏總命薄,縱使是厲害如Dailey,也有預測錯誤的時候。

Dailey發現雖然第一次分手絕口不提再愛你的人,真的比較可能斬斷情絲,但是如果你們曾經有一次以上的復合經驗,不管他說什麼,或許都只能當參考。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做的,相處了如此長的時間,如果離開你,他必須重新去適應,去忍耐,去教導下一個不知道是比你聰明還是愚昧(?)的人,光想就覺得累,於是,有6%左右的人回頭選擇不甚完美卻是自己熟悉的原配--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時候。

4.沒有新對象(Alternative)

演化論主張,不論是在一起或分手,我們都在跟別人競爭,當然,復合也是一樣。如同你早就猜到的,如果她交了新的男/女朋友,你的希望就變得相當渺茫了。

我們都相信愛上一個人要看緣分,卻常不知曲終人散是否該了,得看其他人在你生命裡的戲份。

第三者或新對象的出現,並不一定會宣告愛情走到終點,因為這些「替代對象」(Alternative)只提供一種功能:比較(Comparison)

對方會比較自己在哪一個人的身邊獲得比較多的愛,那一個人比較愛自己,又是哪一個人比較能提供自己想要的東西,不論是關心、呵護、面子,或是心靈相通。

遺憾的是,我們都懂愛情不能做比較。比較的後果,就是我們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。

Benjamin Franklin曾說,激情消退後便是後悔的開始,一時的熱戀的確可能使他鬼遮眼、色迷心,但畢竟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,如果他當初真的錯過了你,或許你還可以安慰自己,錯過的大雨才有資格被拍成電影。

當然,並不是壞人才有另結新歡的權利,你也可以選擇自己的路,重新找另一個愛你的人。所以這裡的第三個建議是:再找一個人好好愛你,可以讓你早日走出那些傷痛的回憶

5.復合的要求究竟是誰提的(Mutual Initiations of Breakups)

憨人都明白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,分手卻是一方點頭就行;類似的邏輯是,如果兩人是協議分開,那彼此也沒有什麼好談的了;可是如果其中有一方還依戀著這段愛,這場戲就比較有可能藕斷絲連地演下去。

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,雖然我們對外總是說彼此個性不合,可是事實上我們很少協議分手,大部分的分手都是由某一方提出的,也就是說,必然會有一方比較傷心難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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